关于申报本学期“学术报告”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3-17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枣庄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06〕61号)的有关规定,请你们于2008年3月21日前将本学期“学术报告”计划(校内、外专家各限一个)报送科技处。为加强对“学术报告”活动的管理,希望你们按计划安排好本系的“学术报告”活动,认真填写和及时报送《枣庄学院学术报告计划表》和《枣庄学院学术讲座(报告)反馈表》。如变更计划请提前1周告知科技处。
上学期没有报送《枣庄学院学术讲座(报告)反馈表》请抓紧填写报送,学术报告费用将以《枣庄学院学术讲座(报告)反馈表》为依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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