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2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全面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主动排查撤稿论文情况,核实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清理,压实主体责任,对撤稿论文摸清底数,督促高校健全科研诚信制度,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诚信教育宣传,引导高校教师强化诚信意识、坚守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核查范围

(一)核查人员:全校教职工。

(二)论文范围: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1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三、工作要求

本次自查执行“零”报告制,各二级学院、部门务必于2024127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并将相关纸质版材料(见附件12,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分别提交至科技处(明理楼321办公室)、社会科学处(明理楼323办公室),如无相关情况,也须填写“无”之后签字盖章提交,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实施承诺机制,强化诚信意识。各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工统一签订撤稿论文自查承诺书(见附件3),作出书面承诺,确保全员覆盖。对在排查活动中,作者该报告未主动报告的,一经调查属实,将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进行核查处理,举一反三。主动梳理涉及的撤稿论文情况,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http://earlywarning.fenqubiao.com),建立并发布本学院相关学科预警期刊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

联系人:孟扬  李莉  电话:3786659 3786704

科技处邮箱:zzxykjc@163.com

社科处邮箱:zzxyskc@163.com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2024121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枣庄学院科技处.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