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鲁社科联字﹝2016﹞38号),省社科联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7年10月2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资格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等)。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进行查重,须提交正规查新机构盖章的查重报告,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报告或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三、需提交材料
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7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4份);
4.课题查重报告(一式3份);
5.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提供复印件(一式7份)。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于截止日期前交至科技处(综合楼1009室东)。
四、结项评审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经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经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3.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课题组成员,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经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4.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省社科联课题评优工作,不能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786704,联系人:汪涛
电子邮箱:zzxykyc@163.com
科技处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