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财务处要求将未报销完的科研经费使用本全部上交,以便将项目逐一录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系统。请各部门和单位将本单位和老师所有关于科研的经费本,包括学校科研基金、纵横向课题、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等,统一交至科技处(综合楼1012室)。管理和双肩挑人员交到专业隶属院部。若不交经费本,未录入管理系统,今后将无法报销。
科技处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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