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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研究阐释,加强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选题要求

1、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专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阐释,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基本要求和重大意义,为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3、设立中国梦研究专项。加强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研究阐释,深入研究中国梦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实现中国梦的现实途径、精神支撑和动力源泉。

4、设立党的群众路线研究专项。配合在全党深入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制度措施,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5、设立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专项。充分利用社科战线的人才优势和党史部门的资料优势,加强山东地方党史研究,更好地发挥党史工作在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中的重要作用。省委党史研究室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

6、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立一批调查研究选题,并进行重点资助。申报者可按照选题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力求拿出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的调研报告。调研项目申报时,应在认真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同时,附送具体的调研方案。

7、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项工作,促进多出优秀成果,项目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进行鉴定或报送专著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山东地方党史、外语研究专项以及自筹经费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调查类课题研究成果可直接提供研究报告进行结项,如需发表的须由省社科规划办同意。

8、为进一步增强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结项。为扩大山东社科理论界的影响,凡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的,可直接结项。

三、申报办法

1、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为加强理论队伍建设,凡进入省委宣传部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的均可直接申报。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年度项目,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社科联等厅局级课题不受此限。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研究专项、山东地方党史研究专项以及调研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确立,鼓励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XX专项研究。山东地方党史研究专项由全省党史系统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申报者可直接与各地党史研究室联系,鼓励与有关单位协同攻关。

4、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全省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基地项目,申报者应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栏注明“XX研究基地”一般、重点或青年项目。

5、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一般项目资助2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36万元,调查研究专项将视情况给予重点资助。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6、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098月修订版)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7、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它事项

1、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社科院、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济南、青岛等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受理本地市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我办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请申报人务必于201378前将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zxykyc@163.com.经审查合格后,与711前将纸质版(《活页》和《申请书》各一式8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送至科技处(综合楼1012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786704,联系人:汪涛。

 

附件: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