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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度科研科研专项经费预算和招标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科学编制2018年度学校科研专项经费预算,避免经费预算用而不编、编而不用、结余过多的情况,提高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效率,规范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流程,按照财务处要求,决定对2018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进行整理汇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1. 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和任务书要求,合理预算2018年度经费使用数目和内容,未报预算者财务处绝对不得报销。

2. 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2018年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支出明细申报表》,填报时请参看《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根据财务规定的支出科目合理编报。凡提交填报表后,财务处将严格按照填报表内容规范项目经费支出,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改支出科目和预算金额。

3. 纵横向项目经费预算填报必须根据项目申报书或者任务书及合同书要求,正确填报2018年度预算。其他经费项目根据《枣庄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7]88号)文件规定和填表说明要求正确填报。

4. 财务处将继续对2018年分配至二级院部的学校科研基金和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完成进度进行考核,请务必于2018年9月1日前完成预算额的50%,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100%。

5. 要求每一个项目填报一张《2018年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支出明细申报表》(一式2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由所在单位统计汇总后填写《2017年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支出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报表均提供电子版。

6. 根据财务处要求,2017年的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按照当年预算花费完毕,填报2018年预算时直接将2017年预算金额扣除。

7. 新增加的科研专项经费预算填报将另行通知。

8. 截止到2017年10月16日,2017年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还有很多没有报销使用,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50%。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报销使用,否则影响各单位年度考核。

9. 根据招标办和财务处的要求,凡是打算在2018年使用科研专项经费招标购买仪器设备的,必须填写《2018年度科研经费招标采购情况表》和《枣庄学院招标采购申报表》(一式1份)。请明确填写购买的仪器设备是否是进口,招标目录中的编号必须填写到最后一级,并填写预计价格。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隶属本院部的相关项目经费预算、招标采购进行汇总。《2018年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支出明细申报表》、《2018年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支出汇总表》、《枣庄学院招标采购申报表》和《2018年度科研经费招标采购情况表》均由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文科院部联系人:汪涛。电话:3786704。地址:综合楼1009室东。邮箱:zzxykyc@163.com。

 理科院部联系人:刘真。电话:3785878。地址:综合楼1009室西。邮箱:zzxykjc@163.com。

 

科技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