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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2010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根据《枣庄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技术发明奖:受理20071120091231鉴定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

(一)申报书。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经审查通过后,由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统一编号,打印成册。

(二)附件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材料包括: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一份);

2、查新报告、专利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应用证明(每个应用单位原件一份,按规定格式填写);

4、其它证明材料,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系统申报书填写

申报人进入申报网站(www.zzst.gov.cn),点击“科技进步奖申报”,以课题组负责人或联系人姓名注册用户,每个项目只需注册一个用户名;注册完成后,利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口令登录科技进步奖申报系统;进入系统后,先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再按要求逐项完成申报书的填写;在确认所填报的内容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项目内容即自动上传,经审查通过后项目内容不得再修改。

(二)附件材料报送

申报人在进行网络在线填报的同时应按要求准备项目附件材料,并在网络申报完成后的二日内将附件材料报送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三)推荐申报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打印纸质申报书,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由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意见,并报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经审核推荐的项目材料报送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

四、申报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的网络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10325 日至420,以网络系统填报内容上传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材料按上述申报程序要求与在线申报同步进行。经审核推荐的项目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043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书是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单位务必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填写,内容要真实可靠、详实完整,充分体现出成果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二)形式审查要点:

1、成果已经市科技局登记入库;

2、主要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情况与鉴定证书一致,否则均视为无效;

3、项目名称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

4、项目所附专利与申报的项目一致或关联,否则无效;

5、项目所附论文与申报的项目一致或关联,否则无效;

6、项目填报的技术水平与专家鉴定意见一致,否则无效;

7、项目申报范围符合规定。

(三)主管部门要严格对所属项目进行初审,凡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1、项目申报材料整洁、无涂改;

2、符合申报规定期限;

3、应用实践一年以上;

4、不属于重复报奖(凡已经获得省< >级、市< >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不再重报市科学技术奖);

5、申报渠道正确。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联系。

联系电话:3183807

联 系 人:孙军友   杜贵美

    址:枣庄新城嘉汇大厦6-B-16

科技处联系人:王明高,联系电话:3786704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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