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科学编制2016年度学校科研专项经费预算,避免经费预算用而不编、编而不用、结余过多的情况,提高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效率,规范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流程,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进行整理汇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1. 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和任务书要求,合理预算2016年度经费使用数目和内容,未报预算者财务处绝对不得报销。
2. 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2016年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填报表》,填报时请参看《2016年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填表说明》,根据财务规定的支出科目合理编报。凡提交填报表后,财务处将严格按照填报表内容规范项目经费支出,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改支出科目和预算金额。
3. 纵横向项目经费预算填报必须根据项目申报书或者任务书要求,正确填报2016年度预算。其他经费项目根据《枣庄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4]150号)文件规定和填表说明要求正确填报。
4. 财务处将于2016年对分配至二级院部的学校科研基金和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完成进度进行考核,请务必于2016年9月1日前完成预算额的50%,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100%。
5. 要求每一个项目填报一张《2016年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填报表》,由所在院部统计汇总后填写《2016年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
6. 往年项目经费结余情况参见附件。
7. 根据招标办要求,凡是打算使用科研经费购买仪器设备的,必须填写《枣庄学院招标采购申报表》,请将预购买仪器设备名称、采购目录编号、设备型号参数和大概价位一起填写报送。
二、时间安排
请各院部务必于2015年12月8日前将隶属本院部的相关项目经费预算进行汇总。《2016年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填报表》、《2016年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枣庄学院招标采购申报表》和《科研经费招标采购预算汇总表》均由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交至科技处。理科院部交至自然科学办公室(综合楼10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xykjc@163.com,联系人:王可安;文科院部交至人文社科办公室(综合楼1009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zxykyc@163.com,联系人:汪涛。
科技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