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更好地推动社区科普工作和社区科普大学建设,按照中国科协和省科协工作部署,枣庄市科协现启动枣庄市社区科普大学科普讲师团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学宗旨
枣庄市社区科普大学是依托社区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兴办的,面向社区居民(离退休老年居民、城镇新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待业人员以及青少年等)开展的非学历、非正规、大众性的科普教育活动平台,以“立足社区,服务百姓,普及科学,提高素质”为办学宗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尊重科学的社会风尚。大学总校设在市科协,各区(市)设分校,各街道(或社区)设教学点。各教学点先期每月开课一次,每次教学活动授课时间不少于两课时,条件成熟后逐步增加开课次数。学员自愿报名、免费学习,入学颁发学员证,毕业颁发毕业证。
二、推荐原则
枣庄市社区科普大学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社会招聘等形式,选聘各类优秀人才担任社区科普大学教师,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社区科普大学教师队伍。依托学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扩展科普教师来源渠道。组织和依靠广大科技人员、社会各阶层人员组成的科普志愿者队伍,身体力行地承担科普工作任务。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科普公益事业,具有志愿奉献精神;
(二)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教师的基本素质,能针对不同文化层次的社区居民深入浅出地讲解科普知识,提供相关教学讲义资料;
(三)具备从事社区科普大学教学工作的专业知识或业务水平,所需专业领域主要涉及医疗卫生(包括疾病预防、营养保健、家庭护理、中医养生等)、节能环保、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优生优育、科学理财、法律常识和其它科普(如:植物栽培、家庭烹饪、电脑操作、旅游指导、摄影技术)11类;
(四)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保证教学时间安排,有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其它事项
(一)凡申请加入枣庄市社区科普大学科普讲师团的志愿者,均应填写《枣庄市社区科普大学科普讲师团成员登记表》(2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彩照(2寸)两张,请申请人务必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综合楼1008室)。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zxykyc@163.com,联系电话:86704,联系人:刘书玉 汪涛。
(二)市科协对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吸纳为市级科普讲师团成员,统一颁发教师聘书。
(三)根据当地学员需求情况,社区科普大学分校将与受聘教师联系课程开设及授课事宜。
(四)社区科普大学分校或教学点将根据受聘教师的授课情况,给予适当的交通、误餐补贴。
(五)市科协将开展社区科普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对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完成规定教学任务,深受学员好评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科技处
2015年5月18日
附:枣庄市社区科普大学科普讲师团成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