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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研究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引导培育学者型思政队伍,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设立学生工作研究基金,并纳入到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中,由校科技处统筹安排,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执行。为便于今年学校科技工作的统一开展,现将2011年度枣庄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1.科研计划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时间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内容包括学生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大学生的思想状况、行为特点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一般项目着重就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实务、案例、技能进行深入的研究。具体可包括“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管理研究、辅导员队伍建设、学业与职业规划指导、校园文化与学风建设、资助体系建设、公寓文化建设”等几大方面。

2.一般项目为在一线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工作的教师个人或团队申报。申请者须具有一定的学生教育与管理经验,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研究内容有创新性,研究方向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重点项目申报人员应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拥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且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的、具有一定学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重点项目为团队项目。

4.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院内和上级项目未结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5.每个院部限报3项。

6.申报者须分别填写《枣庄学院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评审书》或《枣庄学院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评审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A4纸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院部章后交至学工处行政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jiaoyu@163.com

7.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和审核本单位教职工的项目申报工作,汇总后于2012228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科技处         学工处

2012215

附件:枣庄学院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枣庄学院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