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枣庄学院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的通知安排,各学院、部门应在本月15日之前将第五观测点(即1.3.2 产学研合作教育观测点)相关材料修订后报送科技处,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下面的要求完成材料的修订和报送工作。
1.各院部已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1)材料没有详细目录;
(2)产学研合作项目、共建科研机构、合作教育基地等缺乏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有复印件的没有盖章签字;
(3)统计表格式混乱,且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果展示等展示类材料文字图片混乱,图片缺乏说明性的图标;
(4)没有产学研教育工作总结。
2.各院部除根据上面存在的问题修订相关材料外,还应注意:
(1)根据“各院部服务地方工作汇总表”(附件1)中所列内容将本单位产学研合作教育观测点内容按照“1.3.2 产学研合作教育支撑材料(最终定稿)”(附件2)和“1.3.2 产学研合作教育附表(最终定稿)”(附件3)中要求补齐;
(2)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根据统计表中所列项目提供支撑材料,如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书等;
(3)如有产学研合办专业的,须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申报、批复材料);
(4)产学研共建教学资源应根据附件2中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5)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果中要求项目均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实物、证书);
(6)统计表中所列数据应与支撑材料一一对应,并按照统计表在前,支撑材料在后的顺序整理成册。
3.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下班前。
材料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1013室,电子版请发至科技处邮箱:kjcpjgz@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单位产学研合作教育观测点材料(修订)”字样。
联系电话:3785878,联系人:王可安。
科技处
2012年12月4日
附件:1. 各院部服务地方工作汇总表.xls
2. 1.3.2 产学研合作教育支撑材料(最终定稿).xls
3. 1.3.2 产学研合作教育附表(最终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