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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4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一)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

(二)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各院系合计不超过2项。各部门双肩挑人员到专业隶属院系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各高校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41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分别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四)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五)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人文社科项目不用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六)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有在研的上级科研项目者。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相关表格见附件。请各院系务必于2014116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zzxykyc@163.com。《申请书》纸质版及查新报告务必于2014221日前交至科技处(综合楼1012室),联系人:王明高、汪涛。联系电话:3786704

(二)学校要根据申报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申报和评审,学校初评审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送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由各院系统一汇总、报送,不得超额申报和延时申报,不接受以其他名义报送的项目。

(二)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补正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评审。

(三)不收项目评审费。

(四)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将对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各院系要对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报送在研项目2013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

 

 

科技处

201417

 

附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doc

2.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3.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doc

4.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5.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6.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