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服务于“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服务于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枣庄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枣庄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达到《枣庄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
2.围绕我市“6+3”现代产业,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在我市建立或与我市企业共建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
3.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独立法人、市场化运行。
二、申报要求
请各院系、部门组织申报人编制填写《枣庄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申报书》(见附件),A4 纸双面打印,打印书脊(新型研机构名称+主管部门),一式 2 份,于2021年4月7日前报科技处,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孟扬
联系电话:3786659
邮箱:zzxyk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