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围绕“十三五” 重点艺术学科建设,加强我省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根据《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规定,经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研究决定,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评审工作,请各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教育理论、戏曲戏剧、电影影视、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文化遗产、文化艺术管理等十个艺术教育门类,选题可根据艺术教育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评审方式
专项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三、评审机构
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具体负责项目受理、专家评审、鉴定结项、成果评价等工作。
四、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专项课题,请填写《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
2、推荐单位需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1份。
3、专项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4、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
报送地址: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综合楼1009室)
联系人: 汪涛
联系电话:3786704
电子邮箱:zzxykyc@163.com
五、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由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科技处
2016年11月27日
附件:
汇总表.xls
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doc
山东省艺术教育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成果鉴定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