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广大统计工作者积极参与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科技创新,进一步推动山东统计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八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范围限于集体或个人于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在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应用和统计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不包括单纯的社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二、申请与推荐方法
1、申报表(见附件),也可从“山东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d.gov.cn)下载,按要求逐项填写。
2、申报时,一般以当地统计局为组织单位,较大系统的统计主管部门、大企业集团的统计主管部门亦可作为推荐单位,作者可将有关材料(一式6份)送交当地统计部门或本系统主管部门,有组织地统一申报。大中专院校、省直部门的作者,可直接向省统计局科研所申报。
3、评审按照书籍类、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分别进行,每一类分别设一、二、三和优秀奖四个等级。参加评选的项目需交纳一定的评审费,其中:论文每篇100元,课题每项150元,书籍每部200元,信息化成果每项200元。
4、填好申报表后,连同申报成果和评审费请于9月12日前一并交至综合楼1012室 汪涛处,电子版发送至zzxykyc@163.com。
三、评审与表彰
省统计局与省统计学会将聘请有关部门、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对获奖作品的作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推荐参加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科技处
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