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产学研合作及技术转移服务,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枣庄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现对山东省院士工作站、枣庄市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院士进站工作天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因疫情不能进站工作的院士,通过视频、电话、传真等方式指导工作的,要有视频、照片或电话记录等证明资料并附有文字说明),枣庄市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情况。相关部门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价时间阶段
本次评价分为两个时段,即2020年全年度及2021年1月至7月底。
三、其他要求
请于9月18日前将附件表格及证明材料,报综合楼1009西科技处(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发送至zzxykjc@163.com。
联 系 人:孟扬
联系电话:378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