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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枣院政字[2012146号)文件的规定,为做好我院2013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种类和申报范围

枣庄学院2013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设置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艺术作品成果三类,分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申报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201211日至20121231日范围内的成果,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奖范围须符合《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枣院政字[2012146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材料

1. 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7份,论文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它成果全套材料原件2份。

2. 优秀应用技术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7份,《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

3. 优秀艺术作品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7份,作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4. 每人限报单类奖励一项。

5. 申报人必须是其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申报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枣庄学院”。

6. 获奖成果材料一律不再退还,全部保留存档;未获奖励的,申报材料全部退还作者。

三、申报步骤

1.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者需填写《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见附件)。

2. 各学院、部门对《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a.成果真实性;b.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规定;c.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d.是否已获上级政府奖励等。

3.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1231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013室),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zzxykjc@163.com,联系人:王可安,联系电话:3785878

科技处   

20131223

附件: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