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国家第五轮学科评估标准、《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发〔2020〕1号)和学校“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为深入实施“科技强校”战略,着力强化学科内涵发展及高水平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逐步形成一批达到或接近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学科,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夯实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基础。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十四五”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和山东省“双高”计划,立足“四个面向”,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遵循“坚持一流标准、对接社会需求、凸显优势特色”的基本原则,建设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学科高地。按照“扶需、扶优、扶强、扶特”的学科建设思路,坚持“重点建设与普遍提高相结合、特色优势与应用服务相结合、学科交叉与横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推进“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培育学科”建设。
二、建设计划
主要支持已在省内形成优势和特色,有发展潜力,经过3—5年的建设能够达到或接近省内一流水平的学科。根据学科建设实际及学科方向,可选择按一级或二级学科进行申报。
(一)“高峰学科”建设计划。服务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学科发展前沿,对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标准,择优遴选1-2个基础力量雄厚、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优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大力推进基础研究,打造学科“高峰”。
(二)“高原学科”建设计划。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突出前沿引领,强化特色优势,择优遴选2-3个特色鲜明、基础良好的优势特色学科,实施重点建设,构筑学科“高原”。
(三)“培育学科”建设计划。优化学科结构布局,强化学科交叉,择优遴选培育一批能服务区域产业创新发展,具有一定基础、特色鲜明、发展势头良好,相互促进、交叉协同、集群发展的新兴交叉学科(群),打造新的学科增长点。
三、遴选方式
(一)遴选总体条件。
1.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学科已有基础,具有两个及以上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特色明显,至少有一个方向在省内同类高校处于本学科的研究前列,有高水平成果产出;应用研究成果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学科队伍成员的学历、学缘、职称与年龄结构合理,有较强的优秀中青年骨干力量。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该学科中享有一定知名度,能把握本学科前沿动态及特色和优势,对学科发展具有预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凝聚力强。
3.原则上应具有省级以上科研建设平台,具有一定数量且较为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承担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突出。
4.与国内外学术机构、研究机构或大学的同类学科有稳定密切的联系或交流,学术气氛浓厚。
5.具有能基本满足本学科教学科研需要的场地、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
6.具有明确的、达到或接近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学科建设目标,能够追踪学科前沿,在省内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学科特色;学科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得力,能够保证学科持续良性发展。
7.以重点学科为依托的本科专业建设成效明显,教学与人才培养成绩突出,具有一定数量的省级以上教学获奖、教学项目。
8.鼓励打破学院界限,突破学科边界。对于学科相近的学院联合申报培育学科的,将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9.实行学术不端“零容忍”。
(二)遴选程序。
1.鼓励学科相近的教学单位和老师联合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可根据建设任务协商分配确定),鼓励不同学科联合申报培育学科。(学科名称目录见附件)。
2. 各二级学院按学科建设原则及申报基本条件要求,整合资源、汇聚队伍、凝练方向,认真组织申报,填写《枣庄学院重点学科申报书》并组织初步论证。所在学院推荐申报,跨学院申报的要共同推荐申报。
3.申报材料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必要时申报学科根据评选要求进行答辩。专家委员会根据上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其他
1.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为3年,根据竞争、择优建设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滚动支持的办法进行建设。
2.2016年以来立项建设的重点学科应将立项以来建设成效进行梳理,进行绩效考核。建设成效明显,取得预期效果的可以再次申报;建设成效差的不能再次申报。
3.学科成员不得在各类申报学科之间重复出现。
4.每个学院限牵头申报一项,学科带头人填写《枣庄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经学院评议推荐后于11月8日前交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楼1009西),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zxykjc@163.com。
联系人:孔祥波 孟扬
电 话:8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