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编制工作,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3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各院系合计不超过2项。各部门双肩挑人员到专业隶属院系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研究时间。
(二)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须有两名相同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四)所有申报科技类项目都需进行查新(人文社科项目不用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已承担的上级研究计划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
2.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请申报人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申请书》、查新报告交至科技处(综合楼1012室)汪涛处,电子版发送至zzxykyc@163.com。联系电话:3786704。
(二)学校按照教育厅下达的限额,组织初评,确定报送项目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由各院系统一汇总、报送,不得超额申报和延时申报,不接受以其他名义报送的项目。
(二)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补正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评审。
(三)不收项目评审费。
附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doc
2.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3.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doc
4.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5.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科技处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