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申报2019年度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枣院政字[2012]146号)文件的规定,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种类和申报范围

枣庄学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设置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艺术作品成果三类,分设一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申报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成果,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奖范围须符合《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枣院政字[2012]146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材料

1.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成果、检索收录证明的原件1份,《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5份,佐证材料1套(包括带封面、目录的论文成果复印件1份,检索证明复印件1份;著作成果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序言)、正文首页复印件1份;及其他证明材料)。

2.优秀应用技术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1份,《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5份,佐证材料1套(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3.优秀艺术作品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1份,《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5份,作品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4.每人限报单类奖励一项。已获校外各种奖励的均不得申报。

5.申报人必须是其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申报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枣庄学院”。

三、申报步骤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者需填写《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见附件)。

2.各学院、部门对《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a.成果真实性;b.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规定;c.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d.是否已获上级政府奖励等。

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装订成册评奖材料和《汇总表》分别交至科技处和社科处,评审表电子版和汇总表打包分别发送至zzxykjc@163.com和zzxyskc@163.com。


科技处联系人:栾晓春,电话:3786227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郑欢,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科技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