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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枣庄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和发现创新型人才,推动学术建设与学科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成果、一批普惠公众的科普成果和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科技建议,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决定开展枣庄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成果内容及形式
    
成果内容包括理、工、农、医和交叉学科类的学术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学术论文、科学考察论证或调研报告、科技建议和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等。
二、申报对象
    
我市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领域科技工作者。
三、申报时间
    2016
年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到201671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做好通知下发和成果征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申报程序
    
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为直属评审推荐单位,由学院科研处负责本校学术成果的征集、初评和推荐,两校参评的学术成果不再通过其他渠道申报。
    
为增加成果评选的广泛性,没有相应市级学会的学科论文,由同学科的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其中2名正高)推荐,每名专家写出不少于300字的推荐意见,注明推荐专家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现从事专业。直接报市评选办公室参评。

 五、申报要求
    1
、申报的成果为201412月至2015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的。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市地域。
    2
、参评人员需填写上报《枣庄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三份。论文署名及位次在评审表上填写清楚,论文上不署名。凡已发表稿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要附加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各申报单位要将参评论文进行汇总,填写上报《枣庄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zxykjc@163.com
    3
、论文如属会议交流成果,未公开发表,须出示会议组织单位的证明材料。并按期刊发表论文格式要求撰写上报(题目、作者、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4
、科技建议成果应被有关部门、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并出据相关单位采纳证明。已获明显效益的成果,需报有关方面的证明。
    5
、参评成果要按顺序注明作者,但不能超过4人。
六、表彰奖励
     
对获得市学术成果奖的科技人员,其学术成果奖作为考核、晋升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依据之一。对优秀学术成果作者(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选。
七、联系方式
        
:刘真   联系电话:3785878

    E-mailzzxykjc@163.com

科技处

201671
      
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zkx.org.cn(市科协网站)

    附件:
    1
枣庄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枣庄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doc

    3枣庄市第十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