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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关于遴选2013年聊城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扩大我校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水平,按照聊城大学研究生处的要求,从即日起开始启动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要适应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需要,依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需申报兼职导师岗位。

(二)遴选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参加学术学位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的硕士学位点为聊城大学2013年招生的硕士学位点,我校申报名额为5人。

(四)参加专业学位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的专业学位点为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富于创新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二)具有教授或两年以上副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年龄在45岁以下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在本学科领域从事较为系统的科学研究,具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掌握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学术前沿状况,且目前承担或获得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奖励。承担的科研课题指:国家级课题前三位、省部级课题前二位、厅级课题第一位。获得的科研奖励指:国家级科研奖励前三位、省部级科研奖励前二位、厅级科研奖励第一位。

(四)近三年公开出版1部以上学术专著,或在SCI、EIISTPSSCIA&HCICSSCI、本学科中文核心期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

(五)具有一定的科研经费。申报时,到帐科研经费,理、工、农类学科不少于3万元,其他学科不少于1万元。

(六)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能够讲授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有独立指导研究生进行学习、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指导研究生阅读相关专业外文书籍、资料等。

三、遴选程序

 (一)62前,个人申请,填写《聊城大学外聘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或《聊城大学外聘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连同三年(20106月至20135月)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和课题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013室,电话3785878)审核。

(二)65日前,经学校评议,确定拟遴选的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报聊城大学研究生处审批。

科技处   

2013528

附件:聊城大学外聘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聊城大学外聘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