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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高校科技与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科研考核和全国高等学校科技与社科统计工作,需要对我校教职工2015年度的科研情况进行全面统计,请你们根据如下要求尽快做好此项工作。

一、统计范围

1. 2015年度科研人员统计(全体);

2. 科研论文成果统计;

3. 著作、教材成果统计;

4. SCIEIISTPCSSCI等收录论文统计;

5. 科研成果奖励统计;

6. 学术交流统计;

7. 应用技术成果统计;

非枣庄学院署名单位成果不统计。

二、统计要求

1. 统计成果时间范围:201511日—20151231日。

2. 各单位须认真如实地填写《2015年度枣庄学院科研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请严格按照样表中的要求和数据格式完整填写《统计表》,未按《统计表》提示格式要求填写的不予接收。

3. 各学院双肩挑人员由所在专业隶属单位负责通知并统计上报,各部门非教学人员由各部门负责通知并统计上报,

4. 统计中涉及学科分类问题,请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按要求填写。

5. 除《统计表》外,相关附件请到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三、材料报送

1. 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对各项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不接受个人报送),各学院、部门须认真核对本单位所统计成果的原件。

2. 各单位将科研成果数据汇总后填写《统计表》,并将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统计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成果原件、成果复印件一份报送综合楼1008房间,科技处对各单位统计数据核对后将退回成果原件,《统计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zxykjc@163.com

报送截止日期:20151227日,过期不候。

请各学院、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认真做好这一项工作,谢谢合作!

联系人:王可安,联系电话:3785878

科技处    

20151221

附件:2015年度枣庄学院科研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