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枣庄学院2014年科研工作计划,按照《枣庄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2〕155号)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14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是指由学校设立的用于扶持我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以及为争取国家级基金项目预研的资助研究项目,资助对象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
2、2014年申报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和国家级基金预研究项目。做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类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国家级基金预研究项目只资助一次。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2年。
3、申报校级科研基金一般项目,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须在35岁以下,应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和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研究时间。研究内容有创新性,研究方向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无在研的纵、横向项目。
4、申报校级科研基金国家级基金预研究项目,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国家级基金项目但未获批准的经历(国家级基金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等),2014年申报过国家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也可以申报。
5、每个院部限报4项,拥有省级重点学科和实验室的院部可在此基础上多报1项。
6、申请人须分别填写《枣庄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评审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院部章后交至科技处综合楼1008室。电子版发送至zzxykyc@163.com。
7、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和审核本单位教职工的项目申报工作,汇总后于2014年5月26—30日统一报送科技处。联系人:王明高、汪涛,联系电话:3786704。
科技处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1、枣庄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3、2014年枣庄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