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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首届枣庄市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弘扬自主创新精神,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加快城市转型和建设“幸福新枣庄”服务,根据《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条例》,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首届枣庄市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科技工作与科技创新、创业中涌现出来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11以后出生),在本市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原则

    首届枣庄市青年科技奖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察、审核、推荐,实行差额方式评选。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可不推荐。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及推荐要求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及时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枣庄市青年科技奖评审办公室。枣庄市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科协审核后,报市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审批,经公示后予以确定。

推荐工作务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及有关事项

    1、《首届枣庄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4份。由推荐单位组织填写,经审核无误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所推荐的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4份。由推荐单位组织撰写,要真实、准确、具体地介绍候选人的政治思想、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学风建设、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和社会贡献等情况,并加盖推荐单位及候选人单位公章。

    3、所推荐的候选人主要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一式1份(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再退回,原件需交推荐单位审查)。包括论文、著作、成果鉴定意见、获奖证书等。被推荐人应为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其成果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均须齐备。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4、上述13项推荐材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并报电子版(word文档)。

5、以上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012室)。电子版发送至zzxykyc@163.com.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425,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明高、汪涛。

 

附件:

1枣庄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doc

2枣庄市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名单.doc

3首届枣庄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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