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7月根据财务处要求,未报销完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本已经基本收缴完毕并且已经逐一录入财务经费使用管理系统。但仍有部分老师没有上交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本,致使科研经费无法报销和使用。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保障教师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请各部门和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将其手中有关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本全部收齐,统一交至科技处(综合楼1012室)。若再不交经费本,未录入财务经费使用管理系统,将无法报销,后果自负。
科技处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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