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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外国专家讲座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市外国专家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引智渠道,吸引更多高端外国专家来鲁授课,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山东省外国专家讲座项目,现就项目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部门(单位)、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均可申报。省直单位项目由主管部门,各市项目由市外国专家局统一申报。

二、重点支持领域

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新兴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保障、法制建设等培训;涉及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产业相关领域的培训;以提升科研和创新能力为重点组织的关键科技人才的培训;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培训,包括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培训;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特色培训;加强鲁港交流与合作重点领域的培训;参训人员数量多,影响广泛的培训。

三、重点培训专题

(一)继续举办“齐鲁国际讲堂”。申报单位围绕一个主题,聘请多个国家的高端专家授课,培训系统内或多系统相关领域专业人员。

(二)举办十大科技讲座。由各市外国专家局申报,每个市围绕一个科技主题,在重点科技领域,聘请相关专业的外国专家来鲁举办讲座,跟踪、研判国际科技发展趋势,推动山东科技工作实现新突破。根据各市申报情况,评选出十个重要科技讲座,组织全省相关领域科技人才参加培训。

四、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可用于各单位组织实施外国专家讲座项目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经费使用标准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7〕27号)规定执行。经费不可用于外国专家配偶、子女、陪同等人员。如项目执行中无外国专家授课,所有支出不可使用资助经费。

五、有关工作要求

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要与外国专家达成初步意向。外国专家人数不限,可在2019年内多次来鲁授课。剩余项目资助经费,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退回省科学技术厅。

请各市、各部门(单位)填写《2019年外国专家讲座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2019年外国专家讲座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和《2019年外国专家讲座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电子版PDF文件,于2019年1月22日前报省外国专家局。


我校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请各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栾晓春

联系电话:3786227



科技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