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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课题负责人:
  按照《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2017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的要求,对已完成成果研究的立项课题及时进行结项鉴定,现就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鉴定结项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8日前向科技处(综合楼1009室东)提出结项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

1、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

2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

3、鉴定书;

4、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否则不予受理;可到学报编辑部查重。

5、鉴定评审书。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鉴定申请表、鉴定书< 包含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各六份,鉴定评审书四份),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zzxykyc@163.com

三、课题鉴定结项程序
  1、提出鉴定申请。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提出鉴定申请。
  2、组织鉴定。市社科联选定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课题结项的鉴定评审工作。召开评审会议,每位鉴定专家认真审阅申请结项课题最终成果报告,提出鉴定意见填写《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鉴定意见表》课题鉴定组组长综合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填写《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结项鉴定评审书》一式三份,评出等次。

3、结项公布。市社科联课题办进行汇总,符合课题结项要求的颁发结项证书,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被确定为经费资助的课题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
  四、其他事项
  1、经专家鉴定,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鉴定的课题,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研究成果认真修改完善,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2、结项课题成果如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须在封面注明“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后,刊物原件(复印件)须向课题办报送2份。
  3、市社科联根据课题质量及课题对实际工作指导价值,由课题办编发《社科成果专报》,报市及有关部门领导;出版结项成果汇编进行推广。

联 系 人:汪涛
  联系电话:3786704

电子邮箱:zzxykyc@163.com

科技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