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市科技局财政局决定对2015、2016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经费管理情况检查及绩效考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10月下旬开始,11月底结束。
(二)方式: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自查阶段于11月10日前完成, 抽查阶段自11月15日开始,市科技局财政局进行重点抽查。
二、检查考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2015、2016年度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财政科技资金,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内容:
1、财政经费检查
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拨付到位、单独核算、项目经费支出、财务制度设立、规范使用等情况。
2、绩效考评
项目实施进度、经济社会效益、人才引进培养、科技成果产出转化、平台建设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机构组织检查组对本部门承担枣庄市项目经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提供的绩效考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1)及考评标准(见附件2)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打分,编制经费管理及绩效考评总结(内容包括: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资金单独核算情况、项目执行及取得绩效情况等,分析自查发现问题的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等),并附绩效评价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对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梳理,以表格形式对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汇总并说明未能验收原因。请将电子版材料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zxykjc@163.com。
2、将经费情况及绩效情况表(见附件4)汇总后,电子版材料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zxykjc@163.com。
3、将自评报告纸质材料一份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综合楼1009室西,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zxykjc@163.com。
4、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机构要安排项目主要承担人员做好被抽查准备,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项目(课题)任务书(合同书),实际收到市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文件、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其对账单、记账凭证及其附件、总账及项目核算明细账等。
枣庄学院科技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