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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曲阜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进我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工作,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支持枣庄学院发展框架协议,近日曲阜师范大学在我校开展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贯彻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守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和学术伦理。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近5年在拟申请的学科取得的科研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发表三级以上论文2篇及以上或正式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

2. 主持省级及以上在研课题;在申请截止日,人文社科经费应不低于1万元,理工科经费不低于2万元。

二、注意事项

1.通知中规定的55岁是指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时限“近五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遴选程序

1. 申请硕士生导师的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二份)(附件1、2)。

2. 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参加遴选,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着评审条件进行评选,并填写《导师条件审核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

3. 4月19日(星期五)17:00点前,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导师条件审核表》、《汇总表》连同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和课题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013室)审核。

4. 由曲阜师范大学确定拟遴选的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报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审批。


联 系 人:刘建波

联系电话:17863252299


科技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