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枣庄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枣庄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认真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科研经费的投入效益,结合市科技局的统一要求,现对我校部分在研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的对象为我校2009——2012年列入国家、省及市各类科技计划、没完成验收鉴定的科研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清单中所列科研项目,未到规定结题时间的,须提交《枣庄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已到结题时限的,须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不能按时结题或须变更项目有关事项的,除提交《枣庄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外另须提交推迟结题申请书或项目变更申请书(见附件2)。
三、请各有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汇报和检查准备。对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将冻结有关科研经费。
四、请各有关负责人于11月24日前把《枣庄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012室)汪涛处。电子版发送至zzxykyc@163.com。联系电话:6704
特此通知。
附件:1、枣庄学院2009-2012年在研项目清单.doc
2枣庄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科技处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