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单位):
按照《枣庄学院科研工作资助与奖励办法》(枣院政字[2009]93号),科技处对各系(单位)申报的2009年度科研工作奖励成果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奖励条例的申报成果(见附表1)和不符合奖励条例的申报成果(见附表2)进行公示。
如有疑问,请于2010年11月5日前到科技处1013室咨询,过期不候。
注:本次公示的科研工作奖励将在2010年召开的“枣庄学院第二次科研工作大会上”进行奖励。
科技处
2010年11月1日
附表1:符合科研奖励的成果名单(2009年度).doc
附表2:不符合科研奖励的成果名单(2009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