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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枣科字〔202522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本次项目为政策引导类计划,无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类别包括软科学、工业应用技术、农业应用技术、惠民公益技术研究等。

二、计划类别

本次申报计划类别为:软科学项目、工业应用技术项目、农业应用技术项目、惠民公益技术项目,具体受理科室信息和申报条件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牵头申报1项引导类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且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2.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及在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项目。

3.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不在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中。项目承担单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

4.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质量,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5.市科技局受理项目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如发现推荐项目质量较差,将取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集中公示,对于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项目,不予立项;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下达立项计划。

6.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封皮统一用浅绿色硬纸,正文A4纸双面打印,胶装加书脊(项目名称+主管部门),红色隔页,一式3份,电子版(含附件PDF扫描)报送至相关科室。

请各学院于3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新城校区明理楼321科技处,电子版申报书汇总后连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凡未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未提交电子版、逾期未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扬,联系电话:3786659

科技处邮箱:zzxy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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