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枣庄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协议定价,全体发明人同意,拟将学校 1 项发明专利转让给 山东恒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 5.0 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 12 月 14 日至2023年 12 月 20 日。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 12 月 20 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科技处反映 。
联系人:孟扬 ;联系电话:3786659。
科技处
2023年 12 月 14 日
序号 |
拟转让的成果 |
发明人 |
成果类型 |
转化类型 |
转化金额(万元) |
受让、许可、合作方 |
1 |
一种果酒的微生物澄清方法 |
孙中贯;刘琳;徐海洋;刘欣;马龙婧;刘继超 |
发明专利 |
转让 |
5.0 |
山东恒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