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枣庄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协议定价,全体发明人同意,拟将学校1项发明专利转让给合肥净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 0.47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科技处反映 。
联系人:孟扬 ;联系电话:3786659。
科技处
2024年7月27日
序号 |
拟转让的成果 |
发明人 |
成果类型 |
转化类型 |
转化金额(万元) |
受让、许可、合作方 |
1 |
一种汽车用多用途固定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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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芳、刘彩军、杨冠政、李凯、周冠霖、宋鹏飞、刘琦、李雨 |
发明专利 |
转让 |
0.47 |
合肥净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