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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科研工作资助与奖励办法和征集权威学术期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枣庄学院科研工作资助与奖励办法(2011年征求意见稿)”和征集与国家学位办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二级学科”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国内权威专业性学术期刊目录(以下简称“权威学术期刊目录”)予以下发,具体要求如下:

一、“枣庄学院科研工作资助与奖励办法(2011年征求意见稿)”拟于2012年起执行。

二、本次征集的“权威学术期刊目录”拟于2012年起列入“枣庄学院科研工作资助与奖励办法2011年征求意见稿)”中的四类期刊。

三、本次征集的“权威学术期刊目录”应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所列核心期刊中遴选。

四、《权威学术期刊征集表》(附件1)一级学科名称和二级学科名称应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中已有的一级学科名称(4位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6位学科代码)。

五、“枣庄学院科研工作资助与奖励办法2011年征求意见稿)”中已列入一类、二类和三类期刊的不计入本次权威期刊目录征集范围。

六、请各学院、教学部从《学科、专业目录》中筛选出与本学院及教学部专业相关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名称填入《征集表》中,并根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版)》对每一个二级学科认定一个与二级学科名称相同或者相近的最权威的专业核心期刊。在本次征集活动中如有问题或者好的建议,请在《征集表》后附加意见页。

七、本次权威期刊目录征集完成后,需要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确定最后结果,并涉及到以后我校各类科研奖励的评选,请各学院、教学部予以重视并认真组织完成本次征集工作。

八、各学院、教学部征集完成后请于201111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zxykjc@163.com信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综合楼1013室),联系人:王可安,联系电话:3785878

 

科技处 

201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