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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外专家学术报告”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我校科研水平,根据《枣庄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2156号)的文件规定,请各二级学院(部)上报“校外专家学术报告”计划,每院(部)限报专家1人,并将《学术报告(讲座)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于2015430日前报送至综合楼100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zxykyc@163.com

聘请校外专家来校做学术报告的基本要求:

1.聘请专家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2.报告内容对我校学科发展有较大影响,对本院部的科研创新团队的培育和建设有指导意义,学术报告的内容原则上应具有原创性和前瞻性;

3.“校外专家学术报告”专家、时间、地点一经确定,原则上便不再变更,如有变更,请提前一周告知科技处。

4.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学术报告的时间地点,组织本单位师生参加。

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要求按计划安排好本单位的“校外专家学术报告”活动,认真填写《枣庄学院学术报告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提前设计宣传海报(见附件4),报告结束后要及时报送《枣庄学院学术报告信息反馈表》(见附件3)和相关新闻稿件。

联系人:王明高  汪涛;联系电话:3786704

 

科技处    

2015427

附件:1. 学术报告和讲座汇总表.doc

      2. 枣庄学院学术报告专家推荐表.doc

      3. 学术报告信息反馈表.doc

      4. 学术报告海报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