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鲁办法【2007】8),山东省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凡研究成果符合申报要求的,均可参加由省社科联组织的社会渠道申报成果的初评。
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成果查新验证、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基本流程如下:
1. 网上提报个人成果信息
下载表格,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以下称评审表);
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在指定的山东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提报《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的所有信息。
2. 成果展示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并接受社会监督。
3. 初步审核
为提高报审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率,由评委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初步技术审核;申报者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所报项目是否通过初步技术审核,以及修改意见。
4. 报送成果原件、评审表、登记表
经过网上登记、网上展示、初步审核后,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社会渠道申报的成果填报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不匿名、匿名各一份。
(3)省级学会、市社科联系统推荐的成果,须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两份原件。社会渠道申报成果属于论文、研究报告的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处理是将成果及表格中包括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等出现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标记的地方,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4)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其中社会渠道申报者需提供一份匿名材料,支撑材料的匿名处理参照上条规定),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5)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评奖办审核后退还),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6)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五次社科评奖专用)。
以上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省图书馆和评奖办存档。
5. 成果查新和验证
所报成果均由省社科评奖办在竞标基础上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者可在附件中下载成果查新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自行将查新报告提交至指定查新单位,查新报告书在报送评奖材料时一并上报,查新费用自理。著作作者还要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ppinfo.com做cip核字号验证。在以上网站的cip核字号验证处输入年号(哪年出版)、cip核字号(位于图书版权页上)及验证码后,图书所有信息就会出现,查不到的即为非法出版物,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限
本次成果评选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请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申报。
1. 网上登记与成果展示时间:
2011年4月10日0时至 4月30日24 时整,只在此期间开放服务器,过期将不再受理。
2. 书面成果报送时间
2011年4月20日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至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明高,联系电话:3786704。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完成登记并展示成果概要,接受社会监督。未经网上申报、登记、展示者,不受理其书面成果。
2. 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网上申报登记表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其他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科技处
2011年3月31日
附件:关于第25次社科奖申报的有关说明.doc
山东省第2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流程说明.doc
山东省第24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doc
《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填报说明.doc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doc
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奖查新申请表.doc
关于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查新方式方法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