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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

   为科学编制2014年度学校科研专项经费预算,避免经费预算用而不编、编而不用、结余过多的情况,提高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效率,规范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流程,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进行整理汇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1. 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和任务书要求,合理预算2014年度经费使用数目和内容,未报预算者不得报销。

2.学校科研经费年末预算结余不得超过5%;纵横向课题经费年末预算结余不得超过8%

3.2014年及之前结项的科研项目需在年底前支出完所有经费,不得结转。

4.往年项目经费结余情况参见附件。

5.2013年立项的非有资项目暂不列预算,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上报时间

请各院部务必于2014228日下午16:00前将隶属本院部的相关项目经费预算汇总后,填报《2014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表》(见附件),经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综合科(综合楼1008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xykyc@163.com联系电话:3786704

 

科技处

2014226

 

附件:1.2013年科研专项经费结余.doc

     2.2013年科研项目立项统计.doc

     3.2014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