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科学编制2014年度学校科研专项经费预算,避免经费预算用而不编、编而不用、结余过多的情况,提高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效率,规范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流程,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进行整理汇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1. 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和任务书要求,合理预算2014年度经费使用数目和内容,未报预算者不得报销。
2.学校科研经费年末预算结余不得超过5%;纵横向课题经费年末预算结余不得超过8%。
3.2014年及之前结项的科研项目需在年底前支出完所有经费,不得结转。
4.往年项目经费结余情况参见附件。
5.2013年立项的非有资项目暂不列预算,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上报时间
请各院部务必于2014年2月28日下午16:00前将隶属本院部的相关项目经费预算汇总后,填报《2014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表》(见附件),经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综合科(综合楼1008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xykyc@163.com,联系电话:3786704。
科技处
2014年2月26日
附件:1.2013年科研专项经费结余.doc
2.2013年科研项目立项统计.doc
3.2014年度科研专项经费预算表.doc